科技局“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党支部:

根据市创先办《关于实施“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

行动,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以公开承诺为主线,运用科学设定承诺、公开作出承诺、认真践行承诺、严格议诺评诺的方法,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从而凸显党员先锋模范形像,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更上层楼。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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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践行承诺。各支部要结合各自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和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履行各自职责,做好承诺事项,并要做好具体过程、具体贡献和具体效果的登记备案。

4、严格议诺评诺。各支部要对党员开展“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活动情况,适时进行评议,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所联系点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经评议、考核未能兑现承诺的支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兑现承诺情况将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总之,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通过此项行,营造单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把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从而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