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教育宣传工作的若干建议
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独立建制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师附小、正则实小,有关成教中心:
教育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了解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与信息工作,促进宣传与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反映教育工作动态,反映全市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局长室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创建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情况;中央、省、市教育有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视察、调研、现场办公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和局领导指示和批示的落实情况;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贯彻情况;本科室(部门)以及学校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三、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
1.电视台。以专题为主,在电视台《教育时空》每周一期。力争在省和电视台上教育新闻。
2.电台。以动态信息为主,在电台《教育时空》每周一期。
3.报刊。专题报道和动态信息相结合,在日报《教育周刊》每周一期。不定期在市委、市府办的《信息》、《简报》以及省市以上报刊上宣传报道。
4.简报。一是《教育简报》。一般每月编发两期,遇到重大工作、活动或情况随时编写。抄送范围: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市教育局,局各科室(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定期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专题文章。二是《活力课堂简报》,一般每月编写两期。
5.杂志。以教育科研、教学类论文为主,在内部刊物《教育》上发表,双月刊。
6.教育网站。以动态信息、政务信息为主,一事一报。专题信息和政策解读定期更换,互动交流定期举行。不定期向政府网站、和省教育新闻网上报送新闻,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向教育网站各栏内报送信息。
7.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电视台、报刊、简报、教育网站等阵地宣传报道本校教育发展动态,同时,创新思路拓展阵地,办好校报、教育网站等,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
四、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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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度、督查、考核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宣传策划小组。局办公室、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承担宣传与信息日常工作。
2.建立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和队伍。局机关科室(部门)以及学校应明确一名信息员,与局教育宣传策划小组成员一起组成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和队伍,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宣传稿件的编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