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实践教育演讲稿
大家好。
感谢领导和各位老师给我这次和大家交流的机会。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在实践中的一点体会和感受,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仁批评指正。
一、准备工作:事无巨细,打算到位
今年初春,实验学校初一级部的全体师生到我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来参训。我作为七年级三班班主任有幸参与了这次实践。
看着兴奋的学生我从内心感到压力,学生从来没出校门集体到这么远的地方去生活,基地生活条件不知怎样,宿舍是平房,夜晚上厕所会不会害怕或出问题……认真仔细地考虑每一项,生怕出一点差错,不懂的就向已参加实践的学校老师请教,并把我可能遇到的问题也都做了详细的询问和记录。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我的班分成两个组,男女生各一组,而我只能跟着一个组,女生文静听话,我让数学老师尹老师带,男生活泼调皮,在陌生而自由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难管理,我就自己带。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我又认真了解了每个学生的健康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他们的性格,逐一作了分析,并交给女生组带队老师一份,安排宿舍、甚至谁睡觉不老实容易掉下来都考虑到了,有一小部分学生从来没住过宿,在来之前我就多次找他们谈话,让他们正确面对困难,珍惜这一周的住宿生活,并让他们在家长的指导监督下模拟训练住宿生活两周,把负责任的班干部安排在各个重要位置,关注他们。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班到组到人,层层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又制定班、小组、个人分工工作职责来激励和约束学生。
另外,携带着学生及家长的所有联系方式,并让班干部人手一份,以备急需。除逐一检查学生带好生活必需品、常备药品、防寒衣物外,我又带了不少常用药品,甚至还带了针线、男生用的袜子、女生用的卫生用品……
在训前动员班会上我激励学生,要把实验的精神、实验的管理带到基地去,让七年级三班成为一个榜样,一个品牌,一道亮丽的风景。
由于训前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所以我班53名学生全部参加,没有一个学生掉队,一切工作都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实践期间:爱与责任,伴其成长
在来基地之前我就打好了主意,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把这群小鸟好好放飞,使他们的翅膀更结实,羽毛更丰满。既要放,又要安全,这就给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我从早到晚紧紧跟上、全力靠上,密切观察,不留空隙,把各项工作做在前面,密切配合基地老师做好学生思想和安全工作。
这么多学生出来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第一天晚上,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半夜,悄悄走进宿舍一看,我们班较娇气的雅慧正蒙着被子在哭,为了不影响其他学生,我让她穿好衣服跟我来到我的宿舍,一问原来是肚子痛,本来就是第一次在外面住宿而且又娇气出现情况也属正常,我赶紧给她敷上电暖宝暖肚子,又冲了红糖水给她喝,这些东西在来之前我就给小女生们准备好了。在我的安慰和鼓励下,她安稳地睡着了。在回来的日记中她写到:那一夜我睡在宋老师的身边,就像睡在妈妈的怀里……
在拓展课上逃生墙的时候,有几个胆小的男生不敢上,拓展课老师怕是学生身体原因没有再坚持。而通过我平时对他们的了解和观察,主要是思想上的原因。我便对他们说:“你们看我的。”我脱了鞋,灵巧地踩着学生的肩膀上了墙,平时学生也知道我很胆小,不敢上高处,现在,在我的鼓励下他们逐渐找到了自信,一个一个都过了逃生墙。学生董小玮在作文中写道:“我从小就有恐高症,当我看到宋老师那柔弱的身躯出现在高高的逃生墙上时,我信心倍增,在那期待的目光中我毅然爬了上去。过铁索桥时,宋老师尽管自己腿在打颤,但仍然一边牵着我的手,一边鼓励着我走了过去,是宋老师帮我克服了恐高症。”文静的女生在过逃生墙时也出现了问题,有很少几个女生翻过去了。下课时,班干部向我汇报了此事,我找到她们说,“这好比行军打仗,过不去只能当俘虏,你们将带着遗憾回去了”。于是班干部和拓展课老师商量,用一节重复的搭木板课补上。我听了很高兴,亲自来到女生组,第一个示范上了墙,又跑到旁边作辅助,较后女生全部翻了过去。我用这件事情鼓励学生,世上无难事,只要自己敢于去做。通过上逃生墙,学生们和我的心靠得更近了,形成了上下一心、抱成一团、敢于挑战自我的精神。我们师生就是用这股精神,在回来以后的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屡屡夺得级部第一的优异成绩。
在上丝网花课之前,我就想,我班的男生可能不喜欢这些女孩子的玩意儿,想个什么办法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呢。恰好再过两天,就是“三八”妇女节了,我称机让他们用亲手做的花送给整日操劳的妈妈,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在我的参与带领下,全班男生投入其中,乐在其中。那节课效果出奇的好,没想到这些男生的手是那样灵巧.下课时纷纷来到我面前,让我挑一朵较美的,羞涩的说:“老师您辛苦了,祝您节日快乐。”那一刻我感到自己的付出值了,心中无比的幸福,原来在孩子们心中把我放在和妈妈一样的位置。
精细的管理与要求,培养了学生良好的习惯,每逢下课的时候,学生们自觉把手工工具整理得整整齐齐,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得到老师的大加赞赏,说我的学生真好。并送给我一朵他亲手做的洁白的马蹄莲,望着那朵洁白的马蹄莲在红色和粉色的康乃馨中显得尤其夺目、珍贵……
通过这节实践课,学生们不仅学会了技能,而且懂得了感恩和做人的道理。
在基地参训的时间里,不管是午晚睡、就餐纪律,还是打扫卫生、上课、上操以及各项活动,我所带的学生们的表现受到基地老师的高度赞扬,在各项评比中都名列第一,并被评为优秀班集体,也被评为即墨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工作先进班集体。
其实在实践基地的五天里,并不只是我一个人这样尽职尽责,我们实验学校每一个带队领导和老师都是这样做的:
当学生上课时,课堂上有我们所有带队老师密切关注的眼神。
当学生打饭时,餐桌旁有我们所有带队老师的精心组织和指导。
当学生睡觉时,宿舍里有我们所有带队班主任较温暖的安慰。
当打扫卫生时,有我们所有带队老师不怕累不怕脏和学生一起劳动的身影。
学生吃了我们还没吃,学生睡了我们还没睡,学生还没起床我们就已经早早站在学生宿舍旁……用我们的行动演绎了作为一名教师的神圣职责,用爱、智慧、责任为学生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让学生自由的翱翔。学生们把课上得较精彩,把队形站得较整齐,把口号喊得较响亮,把卫生打扫得较干净,把被子叠得较标准,共同换来基地老师不绝口的称赞:实验学校老师较敬业,实验学校学生好样的。
三、实践结束:收获成功,满载而归
五天的参训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这五天里,我每时每刻都与学生在一起,陪他们训练,督促他们做好每一件事情,每天都有新内容,每天都有新收获:原本学习中大家认为不聪明的学生突然让大家眼睛一亮,她做的手工艺品全班较好,得到了全班同学的啧啧称赞,她开始变得有信心了;原本较胆小的同学通过训练变得胆大了,晚上敢自己走在校园里了;原本什么事都依靠家长、老师的娇小姐,现在自立能力大大增强;男同学许多都是每周放假把脏衣服带回家让家长洗,现在也尝试着自己洗衣服了;后来有几个学生家长告诉我,实践过后,他的孩子变得懂事多了,吃饭知道帮家长分饭了,吃完饭知道收拾碗筷了。看着学生的进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在这金秋十月,回味那和学生一起跌打滚爬的五天,感觉不仅仅是学生,就是对作为班主任的我也是收获了累累的果实。我和学生都期待着再次来实践基地参与和体验。
谢谢大家。
第二篇:青少法制教育讲稿[精选]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
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教育讲座稿
李永涛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高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4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小寨所去年办理的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
1、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
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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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有这么一本书《依靠自我》,让我明白了,要靠自我成功一定要有自己的理想;有这么一首歌《逆光飞翔》,让我知道了我要去的地方,是爱为我插上翅膀,让我自立自强。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举起右手,向祖国宣誓。“我愿勇敢肩负起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我愿不懈努力,一直向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