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的认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问题

我国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形成的。事业单位被视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堡垒,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大幅度降低行政成本,而且可以理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培育介于政府与企业之家的社会事业组织的缓冲力量,形成有效的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各地的改革实践,从精简人员与机构,减轻财政负担的角度上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前面毕译丹同学已经讲过了前两个方面的问题,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讲述另外两个问题:

(三)改革成本分摊困难

有学者把事业单位改革视为对计划经济最核心堡垒的攻坚以说明其难度之大。难度大由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改革成本巨大以及经费来源问题。事业单位的改革成本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后,以前单位遗留的未还债务

2、事业单位未聘人员的安置成本

3、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对第一类成本可以由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分担解决,第三类成本则主要依赖于各级财政部门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管,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最麻烦也是最难解决的是第二类成本,特别是那些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安置成本就更为可观。

据财政部财科所国有资产研究室研究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12月,全国各级事业单位共129.08万户(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2900万。在这2900万事业单位职工中,有一部分未安置人员会由处处有保障的“单位人”变为处处靠自己的“社会人”,他们的离去需要一大笔钱。有专家认为这是政府为了赎回事业编制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如江苏一家209人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支付了2000万元,包括为职工补缴的社会保险、离职人员的补偿费用以及用来弥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社会化养老保险差额的补充养老保险。又比如,按照浙江省现行政策,改变身份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关系补偿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预留款等各种费用人均4万-15万。这样高的安置成本经济发达地区是有能力支付的,但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支付能力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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