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介绍
南京市高淳县概况
高淳地处长江三角经济圈苏南板块,是江苏省省会南京市郊县,地理位置独特,是承接苏南,辐射皖浙区域的桥头堡,是中外资本进入长三角、开拓华东市场群的重要平台。全境面积80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2.5万,是全国综合发展百强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
境内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特色明显,物产丰饶。全县有固城湖、石臼湖两大天然淡水湖和长江支流水阳江,是清朝乾隆皇帝钦赐的“江南圣地”,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高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6300多年前的薛城古人类遗址、春秋古固城遗址、世界上最古老的人工运河——胥河,明清古街、玉泉古寺等名胜古迹保存完好;孔子周游、吴楚争霸等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跳五猖、大马灯等民间艺术流光溢彩。开发建成高淳老街、游子山等五个国家级旅游景区。
高淳工业经济迅速崛起,竞争优势明显。已形成精品陶瓷、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出口服装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享誉国内外市场;建筑、水运、水产三大特色经济闻名全国,建有全国最大的螃蟹专业市场等五个特色专业市场。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概况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42.2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于2001年启动建设。到目前为止,区内共引进落户项目255个,总投资260多亿元。2006年10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在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评选中荣获“最具投资潜力”奖;2009年9月,被中国开发区招商引资高层论坛组委会评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开发区”。
开发区以吸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建设科创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两个平台,区内培育形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软件业等五大主导产业集群格局。
联系人:张海澜
联系电话:025-57358805/13115000313
e-mail:[email protected]
开发区网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新区古檀大道1号
第二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保密工作制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保密工作制度
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推动开发区的稳定和发展,特制订如下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
1、为使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保守秘密的意识,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制定本规定。
2、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复制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储存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携带时,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保管;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普通邮政和电子邮箱传递秘密事项;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讲演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国家秘密,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4、主管领导保密职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管委会的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管委会贯彻执行;保证各项保密制度的贯彻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的保障。
5、分管领导保密职责。党工委、管委会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管委会的保密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落实管委会保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管委会的组织实施;保证管委会的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党工委、管委会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的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做到哪里。
6、全体工作人员遵守保密制度规定的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对因失职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发生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1、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各局、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工委、管委会所有涉密人员的统一管理。局、室负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的管理。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进、调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涉密资格审查,签定保密承诺书。
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涉密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保密观念、组织纪律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的结果同时记入个人考察资料,作为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经考察不适合从事保密工作的,应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4、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参加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做到熟悉保密法律、法规,能依照相关保密范围,及时、准确划分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5、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对其进行离岗保密纪律教育。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涉密人员脱密期内需对涉密人员的政治表现、保密观念、组织纪律进行跟踪管理。
6、涉密人员调离必须及时向组织移交本人经管、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在脱密期内不得因私出国(境)和去国(境)外机构工作。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完成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7、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8、违反本规定,将按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
1、为加强开发区保密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央和国家保密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开发区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和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的保密管理。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包括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及离岗未满三年(退休、调离、辞职)的全体工作人员。
4、开发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5、签订保密承诺书之前,应当将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重点内容以《保密告知书》的形式予以通告,作为签订保密承诺时必须重点对照的行为规范与承诺内容;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熟悉保密承诺内容,知道违规和泄密应当承担的法纪责任,并能够按照所承诺的内容、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6、《保密告知书》应当根据省保密局统一制发的样本,并结合开发区实际补充相关保密范围和保密规定的内容。保密承诺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制定的保密承诺书样本制作,各局、办及有关单位在组织签订时可结合岗位特点,补充相关内容。
7、签订《保密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署姓名,不得代签;《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除本人留存一份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各存一份备案,长期保存;主要领导的《保密承诺书》还需要报县保密局备案。新进入开发区人员每年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履行签订保密承诺书的相关手续。
8、保密承诺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签订人员必须在年度述职或工作总结中对保密承诺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对违反保密承诺的,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9、凡违反保密承诺而发生泄密事件或重大泄密隐患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四、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一)秘密载体的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和编号。
2、纸介质、磁介质等秘密载体应在管委会内部或县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涉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制作。
3、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4、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1、收发秘密载体,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按规定密封包装,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部门名称,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在本地传递绝密级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并实行两人护送制。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秘密载体的使用
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知悉人员的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2、收到绝密级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悉载体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3、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4、阅读和使用绝密级载体必须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5、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6、严禁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复制机密、秘密级载体,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定点复制,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视同原件管理。
7、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的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8、摘录、引用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9、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两人以上护送。
10、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1l、禁止将绝密级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载体出境的,须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12、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境,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秘密载体的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须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3、涉密部门定期对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县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4、按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5、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存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6、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五)秘密载体的销毁
1、销毁秘密载体,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2、销毁秘密载体,须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须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粉碎,送县保密部门指定的保密废纸销毁定点单位销毁的,应由送件部门两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须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4、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1、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国家秘密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和保密教育。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委、管委会涉密人员及在职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教育列入有关教育计划日程。
3、结合形势和任务经常性、不拘形式地开展保密培训和保密教育工作。重大节日、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对因公出国和因私出境的涉密人员、离职或离岗的涉密人员、新进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保密教育。
4、对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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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婚后一两天,主家办酒谢媒。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谈婚论嫁,要有媒人牵线搭桥才行。从提亲到完婚,每一道程序都少不了媒人从中联系协调,真可谓磨破嘴皮跑断腿,十分辛苦。请过谢媒酒后,新郎的长辈还要上肉、蛋、茶点、鞋子等礼品,到媒人家中登门致谢。
八、新女婿过门
婚后第三天,新郎要在宗亲长辈的陪同下,带上10个菜和其它礼品,到女方家中拜见岳父岳母,这叫新女婿“过门”。岳父母要办酒招待,并请人陪新女婿喝酒。还有姑娘嫂子“弄损”(为难)新姑爷的,特意在饭里加一把咸盐,或者倒一些菜汤,让姑爷下不了台。新女婿“过门”后,整个婚嫁仪程便圆满结束。而在女家,此后还有两件事要办。一件是在新婚的第一年“立夏”时节,岳父岳母要给女儿女婿“送夏”;另一件是,在新婚的第一个春节,新郎新娘回门拜年时,本家叔伯兄弟要宴请新女婿,叫做“接新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