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
《乡镇林业工作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手册》
填空题:
1、协助乡、村、组干部组织林农对宗地使用权界限、所有权界限临山逐宗核实登记,做到“三有”(有草图、有估算面积、有明显四界)、“三无”(无纠纷山、无重证山、无漏登山),有关做法和要求参考《临山踏界规范要求》。p3
42、林业产权改革的范围包括。林地的使用权,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包括林地的所有权。p7
23、对面积小、地形地物不明显、地形图上难以区划,每户林农都要一本证的,可采用“联户勾图分户发证”,并附以万分之一比例地形图放大后作地图的宗地平面示意图,有条件时可实测联户各分块面积。
4、
判断题:
1、由县林业局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村(组)级林改工作小组(×)p
31选择题: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c)p2
2a.放活经营权b.落实处臵权c.明晰产权d.保障收益权
2、召开村(组)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林改方案进行讨论、完善后进行票决通过。召开会议特别是召开村(组)林改方案票决会议时,要严格做到与会人员数和同意林改方案人员数应超过与会人数的(b)p36
a.五分之四b.三分之二c.二分之一d.六分之五
3、四至勾绘界限与实地一致,有明显地物标的,界限误差图上不能超过正确界限0.3mm;没有明显地物标的,界限误差图上不能超过正确界限(c),超过误差的,宗地为不合格。p59
a.0.3b.0.4c.0.5d.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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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要尊重农民的创新精神,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的形式和内容。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更多地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让农民明白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使农民对改革的方案、过程、结果满意。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把改不改、何时改、怎样改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发挥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决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强制推行。
四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程序要与法律保持一致,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同意,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对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流转的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集体林地,要认真研究、认真解决,可以采取期权分山、利益调整等方法,合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要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决不能强求一律,搞“一个模子”。要尊重客观,注重实效,避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避免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影响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