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改革 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全面开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2008中央1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标,对林业系统继续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全力推进林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自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8]10号文件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谋划,科学实施,全面深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林改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对林改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

二是林改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三是林业部门在林改推进中的参谋作用逐步发挥

四是指导监督工作逐步到位

五是良好的林改推进氛围逐步形成

六是各项林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

七是配套改革政策逐步跟进

截止到今年一季度,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明晰产权面积1352万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73.2%,已达到预计的进度计划目标。已发林权证面积950万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70.2%。清理和完善过去承包合同22万份,调处林权争议738起。

二、集中力量,全面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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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保证存档材料的真实、准确

(五)加快林改后的确权发证进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经历“分与统”、“放与收”的几次调整,一直处在不稳定的状态,林权管理也随着政策调整而改变管理方式,致使林权管理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内容的林业“三定”以来,林权动态管理相对滞后,有些地方长时间没有进行林权变更登记,以致有山无证,山证不符,权属混乱,无法适应林业正常管理需要。有些林权争议不是无证造成的,就是多证重叠产生的,不仅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成为农村和林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明晰产权,更主要是明晰产权后政府给林权人颁发权属凭证,给予林权人法律保障。一是要做好林权勘界工作二是要做好林权登记申请受理和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三是要加快颁证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