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改革 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全面开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2008中央1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标,对林业系统继续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全力推进林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自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8]10号文件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谋划,科学实施,全面深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林改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对林改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
二是林改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三是林业部门在林改推进中的参谋作用逐步发挥。
四是指导监督工作逐步到位。
五是良好的林改推进氛围逐步形成。
六是各项林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
七是配套改革政策逐步跟进。
截止到今年一季度,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明晰产权面积1352万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73.2%,已达到预计的进度计划目标。已发林权证面积950万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70.2%。清理和完善过去承包合同22万份,调处林权争议738起。
二、集中力量,全面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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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保证存档材料的真实、准确。
(五)加快林改后的确权发证进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经历“分与统”、“放与收”的几次调整,一直处在不稳定的状态,林权管理也随着政策调整而改变管理方式,致使林权管理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内容的林业“三定”以来,林权动态管理相对滞后,有些地方长时间没有进行林权变更登记,以致有山无证,山证不符,权属混乱,无法适应林业正常管理需要。有些林权争议不是无证造成的,就是多证重叠产生的,不仅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成为农村和林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明晰产权,更主要是明晰产权后政府给林权人颁发权属凭证,给予林权人法律保障。一是要做好林权勘界工作。二是要做好林权登记申请受理和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三是要加快颁证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