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与思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与思考2007-02-1016:46:
42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在中国的广泛运用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紧密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
1、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其最大弊端是限制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妨碍了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
正常发挥,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对经济和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过多的、不规范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践证明,在很多方面,市场调节远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2、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wto的有关规则。wto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规定、协议都是基于市场导向基础之上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创造开放、统
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公开度不高、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
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一定距离。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已不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必须按照wto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有计划地依法进行改革的问题。
3、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规范的政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审批手续繁杂,存在多头、重复、层层审批现象,导致审批时间无限延长,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
十、上百甚至更多的图章。有的甚至搞”暗箱操作”,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不少审批带有一定随意性,腐败现象即由此滋生,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重审批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现象普遍。审批责任不明确,很多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审批后的执行情况也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督。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呼唤审
批制度的改革,并要求其不断深化。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有别于其他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它是一项自下而上、从地方再到中央的改革。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而在此之前,在计划经济非常薄弱的浙江省,很多县市早已建立了以集中审批、承诺办结为特点的审批便民机构,金华市更在1999年便将46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局委的审批办证窗口全部集中于大厅,而因此获得浙江省政府200万元重奖。由于浙江省在审改中的先行者地位,吸引了众多邻近省市前来参观取经,安徽的学浙江,邻近的河南、山东学安徽、再远的山西、河北又把河南、山东当成了老师,而最先起步的金华,又返过头来向河北保定、河南焦作学习。各种经验、做法被不断的复制、完善、创新,虽然最后各地审改的结果都有大同小异之感,但毕竟在探索中成燎原之势在全国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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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其次,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或涉及相对人重大利益的审批,应设立听证程序,允许当事人参与答辩与做出陈述,尽可能追求审批结果公正、公平。行政主体的审批决定一经做出,应在法定的时间内以法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应说明理由。这样做不仅使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结果和原由,又便于当事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总由地方推动。目前,各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实上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但是改革的阻力已显著增大。主要原因是这项改革没有从源头上抓起,已经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本级政府无法解决的深层次矛盾。但是对中央来说,某些审批项目有地方性差异,即某些地方可以取消而某些地方将继续保留,无法做出统一安排。而对地方来说,即使上级有了统一安排,也有一方结合当地实际,依法清理、规范的过程。不过,随着《行政许
可法》2004年7月1日起的实施,相信会对下一步审改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它必将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审批”变成“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企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