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价格改革的几点思考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思考
吴旭富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是今后一个时间价格改革的攻坚战,也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期的是通过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污染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打破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引导资源高效配置、生态环境合理补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以“减量比、再利用、资源化”为主要内容的循环经济发展。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应着重从以下方面稳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做好资源性产品价格矛盾的疏导工作:
一、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适时疏导资源性产品价格矛盾
1、继续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为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节约资源,必须改变国内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偏低的状况,加快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改革步伐。与周边省份相比,四川省天然气价格机制不尽合理,天然气市场培育缓慢,生产利用水平较低,不利于天然气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关系,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可每两年动一次,工业、商业和其他用户的可与上游价格同步同向联动。同时,制定阶段性的用气优惠政策,促进全省天然气的开发利用。
2、加快构建反映煤炭完全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煤炭价格涨幅较大,安全事故、乱采滥挖、环境污染、1
生态破坏的现象严重。深化煤炭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建立起能够反映煤炭资源开发全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煤炭资源成本构成,资源开采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上升以及资源枯竭后矿山转产、职工再就业及技能培训等社会保障。确保在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同时,促进企业珍惜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开采利用效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加大电力价格改革步伐
进一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初步建立输配电价格管理办法,开展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鼓励用电大房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全面产行和扩大峰谷分时电价,尽快形成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的新格局。对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补偿发电成本、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上网电价,并逐步实现与为电、水电同网同价。加大燃煤电厂的脱硫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切实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节能型、清洁型企业制定优惠电价政策,对淘汰型、限制型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4、积极深化水资源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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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民一起公平承担改革成本,而不能将资源提价的全部或大部分收益占为己有,由消费者和下游行业来承担改革成本,更不能让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恶化。据此,对资源环境价格提请增加的一部分收入,要采取提高资源税、征收特别收益金等方式收缴国库,建立专项补贴机制,用来补贴使用这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弱势群体以及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这样,既能促进资源节约与使用效率,又能增进社会和谐与民生福利。
4、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与打破行业垄断,推动市场竞争相结合从粗放型、低效型转向集约型、高效型增长方式,不仅要调高偏低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而且是还要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机制,走出政策性价格保护的“怪圈”。国有垄断企业如果定位于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国家就应当对其政策性亏损予以弥补;反之,如果定位于以盈利为目的,国家就应当放开市场,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参与竞争。尤其要加大对那些投资回报率高的细分产业进行开放,由市场竞争决定价格走势,推动资源环境使用良性循环。
5、资源环境价格检查与加快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结合为保障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顺利推进,必须加强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重点抓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发电脱硫加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强化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收费执行情况的督查,推出相应的环保价格政策法规,努力促进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