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登记制度改革后基层后续监管的思考

国家工商总局在全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监管执法方式改革创新的目标和任务。如何继续深化基层监管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成为新形势下创造性开展基层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本文重点结合全系统监管执法工作现状,就如何推进基层监

管执法改革作粗浅的探索与思考。

一、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历史性的新突破

2006年以来,**市工商系统以深化监管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通过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一举打破了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长期处于低迷徘徊、消极被动的不利局面,并取得了三个方面的历史性新突破。

(一)“服务发展”的理念有了新突破。针对长期以来广大基层干部由于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理念的狭义理解和片面认识而造成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消极、被动的现状,全市工商系统因时制宜,对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进行了辩证的审视和科学的定位,以“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为立足点,进一步找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拓展和延伸了“服务型工商”的内涵。明确提出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大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大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执法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的策略,有效消除了基层部门在监管执法上的思想束缚,彻底改变了基层部门不愿办案、不敢办案和不善办案的消极、被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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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全市工商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历史性的新突破,但从辩证、发展和理性的角度来分析,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在依然存在一些必须加以重视和规范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晰。少数基层监管执法部门对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误解与偏差,难以找准履行工商职能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定和落脚点,改革上瞻前顾后、执法上顾虑重重、创新上缩手缩脚,欠缺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协调能力,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善执法等被动监管和消极执法现象依然存在。

(二)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在行政执法资源的配置与组合欠缺科学,职责分工不够精细。市、县(区)工商局内设机构过于重叠,职能过度复合,工作过多集中,基层执法人员疲于应付常规性、事务性工作,首尾难顾,心有余而力不足,进而导致行政执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基层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步伐与职能前移进度同基层人员素质及现实状况存在不相适应甚至是相互脱节的现象。在推进局、所、片区三级联动执法机制上,部分基层单位改革力度不够,创新意识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等、靠、观、望、拖的消极思想,三级联动执法尚停留在“不联不动”或“联而不动”的空泛状态,联动、高效的执法机制内涵不够丰富,亮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