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4月10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
保障。等会,市委常委、县委周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现在,我就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机关作风的好坏、工作效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把优化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工程来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宣传月”和“四是”教育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和“访企情、解企难”等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县优化办两年来共受理投诉419件,处理到位411件;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31件,追究党纪责任12人、行政处分11人。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了及时通报。全县形成了“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境”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服务意识逐步增强,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相比,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僵化,缺乏创新精神。突出表现为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滞后于发展的需要,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些干部面对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缺乏攻艰克难的进取精神,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想不出新办法,找不到新举措,依然习惯于老套路、旧框框,就事论事,死抠条文,凡事请示上面、寻找依据,书上没有的、领导没讲的,就不敢讲、不敢做。这看似坚持原则,实则因循守旧;看似依规办事,实则不办实事;看似对上负责,实则推卸责任。
二是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服务的观念,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基本意识,官僚习气、衙门作风根深蒂固,在群众面前耍官腔、摆架子,群众经常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纪律不严,“三乱”现象仍然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时有发生,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施政、执法犯法,整天在企业和群众面前充老大,想查谁就查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检查变成了找茬,执法变成了治人。还有一些改头换面的“三乱”现象比较严重,如有些部门以提供信息、咨询、评估、培训服务为名,索取各种费用;一些中介组织与部门相互串通,利用部门权力,随意提高评估收费标准;有的部门还利用办证办照之机,违规搭车收费等等。
四是政令不畅,部门本位主义严重。突出表现为有利益的权力不愿放弃,无利益的责任不愿担当。一些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部门工作与全县工作的关系,做工作往往以部门为中心,以利益为标准,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利就争,无利就推,把上级政策作为捞取部门利益的工具。尊商、重商、扶商、富商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开门招商,关门欺商”的问题。有的部门之间不注重协调配合,互不通气、各行其是,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依然突出,扯皮“打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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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要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部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阳奉阴违做法,决不允许应付程序、不求实效的机关“空转”状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抵触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有效,塑造严明规范的政府形象。今年要建立执法执收单位重要业务股室负责人交流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优化办、县政务中心参与,对执法执收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在该岗位上工作五年的(含第5年)一律交流,可在本单位交流也可跨单位交流。省、市管单位股室负责人也要交流,交流面要达到90%以上。今后这种交流要形成经常性制度,时间一到就交流。
(二)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切实解决权力运行不透明、行政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就要全面加强机关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真正把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一要建立健全制度。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为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要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要修订或废止,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二要明确职能职权。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防止一件事多家管、出了事都不管的现象,真正形成问题有人担、责任有人负、落实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