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方面,完善和加强乡镇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尤其是乡镇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基层。乡镇人大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的代表的职责。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乡镇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一是代表职责意识和能力方面。代表职责意识是代表对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及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态度,是代表社会责任感、政治参与意识、国家观念、宪法观念、法律和民主意识的综合反映。代表职责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一方面需要代表主动加强学习,另一方面乡镇人大要继续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促进代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加强代表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通过专家讲课、优秀代表作报告、召开代表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人大理论知识的学习,促进代表间的交流和沟通三是代表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制度化,要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计划,确定各时期培训的内容和培训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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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方面。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集中反映了乡镇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认真督办议案和建议,督促政府提高办理质量,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才能使代表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落实。乡镇人大要经常对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单位及时、高质量地办好议案和建议,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议案和建议要敢于监督,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四是代表和选民之间联系方面。选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通过代表的参政、议政活动间接实现的,选民有权利向自己选区的代表反映意见。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群众想找代表反映问题,但不知道找谁,或不知道如何联系的情况。如果选民向代表反映问题的渠道都不畅通的话,选民和代表之间也就失去了基本的联系纽带,代言民意也将很难落实。因此,要有制度和措施保证选民向代表反映意见。在继续做好代表述职活动、组织代表走访群众的同时,要加强代表和选民之间的联系,建议向选民公开区代表的联系方式。在村委会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代表的联系方式,具体的内容建议包括代表姓名、性别、单位、职务、通讯地址、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有条件的代表也可采取这样的方式,通过个人网页(博客)这种现代化的网络渠道征民意、求民智。代表要对群众反映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通过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方式把群众的呼声充分表达出来。对群众提出的一些不成熟、不妥当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