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区关于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区“”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结合镇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方针

本镇的节能降耗工作要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相结合,与推进技术进步相结合,与依托大企业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培育科学的生活方式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要坚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配套、政策完善、投入落实、协调得力,全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期间,本镇节能降耗总体目标与区提出的目标一致,具体为: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20%;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建筑节能15%;行政事业单位用能总量减少20%;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能耗有所下降。

三、推进原则

㈠坚持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结全我镇现状和企业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全镇节能降耗“”目标,建立健全强化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效机制。抓点面结合,抓分级管理,抓工作落实,制定节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节能降耗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㈡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要把做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着力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全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形成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把节能降耗工作推向深入。

㈢坚持技术进步,提高效能的原则。把握世界能源技术革新方向,积极扶持科技部门、产业部门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托区域内大型企业科技优势,加快构建节能技术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使用率,提升区域整体能效。

㈣坚持量化指标、考核监督的原则。建立节能评价和考核制度,明确节能降耗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法和政策措施,并对指标任务量化分解,加强责任考核。密切跟踪重点监测行业、企业和产品节能降耗进展,明确责任部门,加大节能监察检查力度,制定本镇节能降耗奖罚办法,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㈤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强化能源终端需求管理,选择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作为全镇节能降耗工作监测重点,开展环节梳理、咨询服务和跟踪检查,以点带面,树立扶优汰劣典型,扎扎实实地把节能降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任务

㈠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利用近郊区位优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争取到2010年末,镇第三产业在一、二、三产的比重从2005年的30%增加到40%,达到产业结构上的节能降耗

2、工业按照产业结构优化的要求,优先发展航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推动产业升级,降低高能耗行业的比重。

3、结合工业用地梳理,对园区内已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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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根据节能专业队伍工作开展的需要,配备专用设备和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的监督、检查、培训、表彰奖励。

㈢表彰节能先进

镇政府每年对在节能或者节能降耗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