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
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民主决策机制,推动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省委、市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社区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的要求,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居民自治机制为主线,在社区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党组织征求意见建议、“两委”会提议、相关单位商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公开)工作法,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为我区全面走在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前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各办事处党工委要在所属城市社区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明确重要决策事项范围、规范重要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机制,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遵循原则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利用党在基层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整合力量,统筹资源,推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深化完善、巩固提升,牢牢掌握社区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以广大居民为主体,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同群众一起议、一起定、一起干,实现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验,使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权力得到充分保障,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注重实际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完善“一征三议两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体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推动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4、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推广、运用、深化“一征三议两公开”,严格按照制度、规则和程序办事,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二、决策范围
各社区在决策过程中,对下列重要事项都应按照“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组织实施。
1、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我管理服务章程、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2、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社区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
3、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社区的落实方案;
4、楼院管理、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文明创建等社区公共事务;
5、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6、多数居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其他事项。
三、决策程序
(一)社区重要事项决策必经程序
1、党组织征求意见建议。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通过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和所在社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渠道,以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2、“两委”会提议。召开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对关系社区发展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分析讨论,筛选出可行性较强的议题。可通过社区自行解决的问题,视问题性质研究实施或直接进入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决议程序;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重要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办事处党工委审定。
3、相关单位商议。通过办事处党工委审定的议题,确需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由办事处党工委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具备实施条件的,形成决议提案。
4、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包括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对决议提案民主表决,形成决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5、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社区全体居民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的监督。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方案的,要及时向党员和居民代表通报,需作较大调整的,应用民主程序重新决策。
(二)运用简化程序的情形
“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中,如遇下列情形,经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可以简化运用程序,但必须确保全程公开、群众知情、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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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宣传培训。要采取会议、新闻、入户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操作办法,为工作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通过以会代训、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对社区“两委”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强化措施、规范运行。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通过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社区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采取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将把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目标管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