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材料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材料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在完成25个社区100%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基础上,紧抓机遇、加足马力、多措并举,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切实提升新区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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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制度,规范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全国和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主线,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健全自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强化德治作用、全面推进基层惠民工程,让创建工作掷地有声、落地见效,努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建”平台,突出氛围营造。依托“文化融合、串珠成链”的思路,提档升级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指导各社区以原先基础设施、传统文化底蕴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搭建法治图书角、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促进法治文化向基层、向群众延伸,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德法讲堂、党群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统筹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强化民意收集、矛盾调处等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法治大鹏社区行”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联、法治共创、文化共兴,在社区营造起和谐、文明、法治的浓厚氛围。

四、“精”管理,发挥示范效应。建立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单位库制度,根据“培育一批、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将创建工作由“拔苗助长”转化为“培育孵化”,加强对培育单位的督促检查和实地考察,实施全过程、不间断的帮助指导。建立示范创建交流机制,组织外出学习市内外其他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创建活力。完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跟踪考评机制和重点培育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形成“社区日常自查、办事处季度督查、区级年度审核”的良性运行模式,要求“常回头看、自查自纠”,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