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及其能力建设
审计能力不足的风险及其防治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审计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
一、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基本业务能力欠缺。审计人员可能未能达到审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不当。这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取证不充分或不相关,引用法规不准确,处理处罚不适当。
专业知识贫乏。部分审计人员可能不精通会计业务,对会计舞弊行为束手无策,缺乏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同时,他们可能不掌握审计专业技术和方法,如内部控制制度测试、重要性和风险评估、抽样方法的运用、计算机审计等,这使得他们难以查出重大舞弊和违纪问题。
二、审计机构履职能力不足
应审未审。由于审计人员配置较少,与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存在矛盾,有时会导致一些重要的事项未审计到,审计发现问题停留在表面,无法说明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浪费了人力物力。
审而不实。个别审计人员可能仅凭主观臆断,将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材料收入档案,而不利于证明问题的材料则被忽略,这会导致在后期征求意见时与被审单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影响审计形象。
审而不严。主要表现为少数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建议处理处罚过轻,给人以虎头蛇尾之感。
三、审计工作流程不规范
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了解不足。审计实施方案无法突出审计重点,审计分工涵盖的事项不全。
审计程序存在问题。如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内容缺少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支撑;在审计档案资料中隐瞒重大、关键问题;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回复时间超规定;缺少审计组会议纪要;审计意见书空白;缺少执行结果回单等。
工作态度不端正。审计人员可能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问题查得不深不透,或超越审计权限开展审计工作。
四、审计技术和方法落后
现代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经济业务纷繁复杂,审计难度加大。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会使审计行为效率低、质量差、风险大。例如,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在制度不健全或健全但不能被有效执行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往往不能揭示重大舞弊行为,因为其风险分析是基于被审计对象内部制度的,而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经营风险等与审计风险相关的因素。
五、审计干部思想认识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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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建立风险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风险责任制度,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实际操作、有人负责指导监督、有人员负责考核。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并能分清责任。
为了提升审计业务人员的能力,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加强教育培训、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引入新技术和工具、以及激发审计人员的自我提升动力等。同时,也需要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稳健与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