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做实“活”字文章,提升村级组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目标,通过建强队伍、强化保障、盘活资产、健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村级组织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初步走出了一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有效提升村级组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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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活”财力强保障,确保“有钱做事”。注重县级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经济自助相结合的方式,在县财政每年预算39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公共运行维护、基层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每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再从当年度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保障村级组织运行,确保村级组织有力有效运转。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机制,通过探索村党组织引领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农户”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村级集体经济,村“两委”成员通过集体经济创收实现收入倍增。天福镇茶房沟村通过发展自营粮油种植产业,2023年集体经济收入22.32万元,村“两委”成员获得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5000余元。

三、盘“活”资产筑基础,确保“有处议事”。实施盘活闲置资产建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项目,放大聚合效应,整合各类资金400余万元,推动8个行政村活动阵地改造升级,拓宽阵地服务面积445平方米,实现村级组织有议事场所。开展村级活动阵地“三清三亮”提升行动,持续净化、亮化阵地内外环境,更换破旧、损坏“党徽灯箱”,有效增强村级活动场所服务功能和组织功能。在我县“赤诚先锋”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亮晒”村级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基层组织活动信息24期,以“亮”促“赛”,不断增强活动阵地“建、管、用”水平,把村级活动阵地打造成群众能办成事、收获愉悦的综合性服务场地、亲民化服务场所。

四、整“活”政策建机制,确保“有章办事”。建立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编制依法履职事项、协助办理事项和负面事项“三张清单”,取消7大类36项不具有主体资格和专业资质证明事项,简化民政、生态、就业等13类共43项服务事项流程,解散无关基层组织的工作群95个,清理政务app和公众号64个,推动基层减负。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全面推广“一长五联+积分制”,“一村一策”制定实施方案,把乡村治理与村庄清洁、环境治理、精神文明、应急治安、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开展各类主题评比活动40余次,参与群众15000余人,积分兑换奖励物资9万余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